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企業失信後,法定代表人要承擔什麽後果?

企業失信後,法定代表人要承擔什麽後果?

壹般被列為失信企業,那麽被執行人會面臨什麽後果呢?如果妳對這部分知識點不了解,那就和深空網壹起來學習吧。

如果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會有哪些影響?

1、禁止部分高消費行為,包括禁止乘坐飛機、列車軟臥

2、實施其他信用懲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機構貸款或辦理信用卡

3、失信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幹規定》第三條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1、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2、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3、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4、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5、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6、旅遊、度假

7、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8、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9、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壹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怎麽樣才會被列為失信企業被執行人呢?有什麽標準?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2、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3、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4、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5、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6、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企業為什麽會被稅務稽查?稅交夠了還會被查嗎?

  • 上一篇:關於稅務個人廉潔寄語
  • 下一篇:盤龍區工商註冊:財稅幹貨企業零申報並非長久之計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