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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稅收籌劃應註意什麽

首先註意選擇節稅空間大的稅種。節稅空間的大小有兩個因素應該考慮:壹是經濟活動與稅收相互影響的因素,也就是某個特定稅種在經濟活動中的地位和作用,當然,對決策有重大影響的稅種通常就是稅收籌劃的重點,因此,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之前要分析哪些稅種有稅收籌劃價值,避免得不償失。企業作為微觀經濟組織,在進行生產經營活動時,壹方面應當考慮本身的經濟利益,另壹方面也應當自覺地使自身的生產經營行為與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的要求盡可能保持壹致。二是稅種自身的因素,主要看稅種的稅負彈性,稅負彈性越大,稅收籌劃的潛力也越大。壹般來說,稅源大的稅種,稅負伸縮的彈性也越大,稅收籌劃就要瞄準稅負彈性大的稅種。

其次註意利用稅收優惠政策。稅收優惠是稅制設計的基本要素,國家為了實現稅收調節功能,壹般在稅種設計時,都設有稅收優惠條款,企業如果充分利用稅收優惠條款,就可享受節稅效益,因此,用好稅收優惠政策本身就是稅收籌劃的過程。選擇稅收優惠作為稅收籌劃突破口時,應註意兩個問題:壹是企業不要曲解稅收優惠條款,濫用稅收優惠,以欺騙手段騙取稅收優惠;二是企業應充分了解稅收優惠條款,並按規定程序進行申請,避免因程序不當而失去應有權益。

第三註意從納稅人的構成契入。按照我國稅法規定.凡不屬於某稅種的納稅人,則無須繳納該項稅收,因此,企業理財進行稅收籌劃之前。首先要考慮能否避開成為某稅種納稅人,從而從根本上達到減輕納稅負擔的目的。比如,《中華人民***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五條規定:“壹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貨物又涉及非應稅勞務,為混合銷售行為。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及個體經營者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貨物,應當征收增值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非應稅勞務,不征收增值稅。”企業在市場競爭中,由於經營手段和銷售方式不斷復雜化,同時新技術、新產品的出現使產品的內涵不斷擴展,以至於常常出現同壹銷售行為涉及兩稅種的混合銷售業務,依據混合銷售按“經營主業”劃分只征壹種稅原則,企業有充分的空間進行稅收籌劃以獲得適合自己企業和產品特點的納稅方式,具體籌劃,系統比較,從而獲得節稅收益。

稅收雖然不可避免,但稅收是可以進行籌劃的。壹個好的企業應當而且很有必要在稅前做好稅收籌劃工作,這樣有利於企業更好的實現利潤最大化的目標。建議企業領導人和財務負責人多多學習《稅法》,充分掌握稅收法規,為企業進行稅收籌劃,從而更好地實現企業利潤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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