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青苗補償費的稅前扣除目前沒有相應文件明確,各地執行情況不壹.有的地區只要取得該村村委會出具的印有財政監制章的合法收據即能入賬,可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有的地區需要取得發票才可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有的地區要取得該村村委會出具的印有財政監制章的合法收據及雙方補償即能入賬,可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有的地方稅務機關可以開具青苗補償費發票,建議您與當地主管稅務機關聯系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二十條 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十九條 支付給境內單位或者個人的款項,且該單位或者個人發生的行為屬於營業稅或者增值稅征收範圍的,以該單位或者個人開具的發票為合法有效憑證,農戶取得的青苗補償費不具有經營性質,不屬於應稅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