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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處理以支付給員工的方式低價出售車輛?

車輛低價銷售給職工的,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進項增值稅,按規定作為銷售確定的收入征收所得稅。

壹、會計處理

(1)付款購買時:

借: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應收賬款

(2)對員工的折扣

借方:應付職工。

貸款: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進項稅)

二。相關稅收法律法規

1.《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壹)為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購買的非增值稅應稅項目的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2.《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處置資產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國〔2008〕828號)第二條規定,在下列情況下,企業向他人轉讓資產,因資產所有權發生變化,不屬於內部處置資產的,應當按照規定視同銷售確定收入。

(a)用於營銷或銷售;

(二)用於社交和娛樂;

(三)用於員工獎勵或福利;

(四)分配股利。

(五)接受國外捐贈;

(六)其他資產所有權的使用情況。

第三條規定,企業發生本通知第二條規定的情形時,企業取得資產的銷售收入,應當按照企業同期同類資產對外銷售價格確定,購入資產的銷售收入可以按照購買時的價格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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