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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閉關鎖國 設立什麽管理機構

廣州十三行是清代專做對外貿易的牙行,是清政府指定專營對外貿易的壟斷機構。

又叫“洋行”或“洋貨行”。明清時期,廣州的對外貿易全屬官營,而以牙行經紀這些事情,所以開設牙行的多半都能獲厚利,賺大洋。

清初的詩人屈大均在《廣州竹枝詞》中有雲:“洋船爭出是官商,十字門開向三洋;五絲八絲廣段好,銀錢堆滿十三行。”足見當年十三行的興隆旺景。

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清廷分別在廣東、福建、浙江和江南四省設立海關,粵海關設立。它名義上專管對外貿易和征收關稅事宜,實際上稅收營生都是由十三行出面主持,承接包攬的項目,其中包括代辦報關納稅,商品同購銷買賣等業務。

粵海關設立通商的當年,廣州商人經營華洋貿易二者不分,開放海禁之處,並沒有設置專營外貿商行。次年四月間,兩廣總督吳興祚、廣東巡撫李士禎和粵海關監督宜爾格圖***同商議,將國內商稅和海關貿易貨稅分為住稅和行稅兩類。住稅征收對象是本省內陸交易壹切落地貨物,由稅課司征收;行稅征收對象是外洋販來貨物及出海貿易貨物,由粵海關征收。為此,建立相應的兩類商行,以分別經理貿易稅餉。前者稱金絲行,後者稱洋貨行即十三行。名義上雖稱“十三”, 其實並無定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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