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個月納稅的增值稅納稅人和消費稅納稅人,應在期滿後15日內申報。壹日、三日、五日、十日、十五日納稅的,應當自期滿之日起五日內預繳,次月壹日起十五日內申報繳納上月應納稅款。
去地稅局申報時,要填寫綜合申報表,並加蓋公章和法人章。如果沒有空表,妳要拿著公章和法人章去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