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攜帶澳門幣1萬元以上或等值外幣現金和票據,必須向澳門海關署申報。只要旅客攜帶的貨幣和票據在規定的限額內並通過申報,就不需要交稅。
申報時,旅客需要填寫貨物申報單交給澳門海關人員,還需要出示有效護照或身份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