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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割讓與回歸的歷史

1557年葡萄牙人取澳門的居住權,1887年葡萄牙政府與清朝政府簽訂了有效期為40年的《中葡和好通商條約》(至1928年失效)後,澳門成為葡萄牙殖民地。 1986年,中葡兩國政府開始為澳門問題展開了四輪談判。1987年4月13日,兩國總理在北京簽訂《關於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及兩個附件。聯合聲明說,澳門地區是中國的領土,中華人民***和國將於1999年12月20日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中國承諾向澳門實行壹國兩制,保障澳門人可享有“高度自治、澳人治澳”的權利。1993年3月31日,全國人大於北京通過《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1999年12月20日零時,在中葡兩國元首見證下,第127任澳門總督韋奇立和第1任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何厚鏵於澳門新口岸交接儀式會場場內交接澳門政權。翌日(12月21日)早上,澳門群眾歡迎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澳部隊進駐澳門;至此,中華人民***和國正式恢復對澳門行使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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