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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份工資九月份發

此外,專家還提醒,如果哪個公司將8月份(實際取得)或者7月份的工資、薪金延遲到新標準實施後發放,盡管可以適用每月3500元的減除費用標準,但納稅人以後月份的工資、薪金也要壹直順延下去,否則如果集中放在9月份或者10月份發放,按照個人所得稅法規定,應將當月的全部工資、薪金合並計算納稅,這樣事實上加重了納稅人的稅收負擔。

王國娜說:“3500元的扣除標準,每月只能使用壹次,稅務部門不會聽妳說,‘我們8月份沒有發工資,這個月放壹塊發了,妳們給分開算吧?’那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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