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窗口業務辦理:參保人員在申領電子社保卡後,可以直接在社保、醫保、鄉鎮(街道)、銀行網點窗口出示電子社保卡二維碼,窗口工作人員可以通過掃碼讀取的二維碼信息識別人員身份,並為其辦理相關業務,替代實體社保卡和身份證的身份認證功能。
自助機:在衢州行政服務中心自助機中增加電子社保卡二維碼掃描功能,參保人員通過掃描二維碼,可實現個人的快速登錄和相關業務的辦理查詢,替代實體社保卡和身份證的身份認證功能。各縣(市、區)行政服務中心自助機也將於近期增加此項功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