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有壹個問題,就是“滯留”:由於增值稅專用票沒有認證,在國家稅務總局增值稅稽核系統中提示為“滯留票”。次年6月底前,國家稅務總局發布“出票延遲”信息,買方稅務機關查明未抵扣原因。
壹般納稅人只要取得增值稅專用票,就必須在360天內認證抵扣。經核實不在進項抵扣範圍內的,轉出。從而保證增值稅專用開票存根聯的數據信息與抵扣聯的數據信息壹致,杜絕滯留票。
增值稅專用發票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監制印制,僅供增值稅壹般納稅人使用。它們是納稅人反映其經濟活動的重要會計憑證,也記錄了賣方和買方的納稅義務?進項稅的法律證明;它是增值稅計算和管理中重要的、決定性的、合法的專用發票。
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推行是增值稅改革的關鍵壹步。與普通發票不同的是,它不僅具有商業憑證的功能,還需要買方通過在發票上註明稅款的方式,向賣方支付因實施扣稅而產生的增值稅。它具有完稅憑證的功能。更重要的是,增值稅專用發票鏈接了壹個產品從最初生產到最終消費的所有環節,保持了稅收的完整性,體現了增值稅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