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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城建稅多收了。賬目怎麽處理?

當企業發現去年多交了城建稅,需要對今年多交的城建稅進行調整。可以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核算。相關會計怎麽處理?

上年超額計提城建稅的會計處理

1.對以前年度多交城建稅的項目(多交但未多交用於納稅申報),可在本年度進行調整。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借方: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款: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2.此外,少繳所涉及的企業所得稅通常與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壹並處理。會計分錄如下:

借方: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款: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3.如發生上年度多繳稅款、多繳稅款,應先向主管稅務局申請退還多繳稅款,經稅務局批準並收到退稅款後,再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方: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什麽是城建稅?

它是為了加強城市維護建設,擴大和穩定城市維護建設資金來源,對有經營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壹種稅。根據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和消費稅的數額,依法征收的壹種稅。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是什麽?

是對以前年度財務報表重大差錯的更正。這類錯誤包括計算錯誤、會計分錄錯誤和遺漏。以前年度損益的調整應在股東權益表中反映,並作為稅後凈影響列示。對於報告期之前發生的事項,以前年度的損益調整將改變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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