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社保中心開戶,需要帶上營業執照;
2.法人代碼證、財務章、公章、公司銀行開戶許可證、組織機構代碼證;
3.辦理後到勞動保障中心,攜帶員工身份證、勞動合同、壹寸照片進行登記;
4.員工要準備好身份證和壹寸照片。
企業辦理社會保險登記需要提供哪些證件或材料?
1,營業執照、批準設立證書或其他經批準的執業證書復印件;
2、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統壹代碼證書;
3.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
4.銀行賬號有效證明、開戶許可證或開戶核準通知書;
5.當地稅務機關出具的稅務登記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持營業執照、登記證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進行審核,並發放社會保險登記證。用人單位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社會保險登記。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將用人單位的設立和終止情況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將個人的出生、死亡、戶籍登記、遷移和註銷情況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