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次性存取匯款超過5萬元的現金,註意現金,會觸發監管規定,銀行需要向央行報告。
原因也很簡單。如果通過網銀、超級網銀,或者其他第三方支付或者其他網絡渠道支付,錢從哪裏來,到哪裏去,在系統裏都特別清楚。妳給親戚朋友匯個二五十萬很正常,沒人會關註。
即使有問題,壹旦在系統中追溯,來源和去向都很明顯。
但是現金交易是無法追溯的。無論是把壹屋子現金藏在家裏,還是像《人民的名義》壹樣通過地下渠道攜帶人民幣跨境,無法被電子系統監控的都是資金流向,這也是反洗錢的重災區。
如何監控?第壹,控制量。金融機構只要接觸到5萬元的現金交易,都需要向央行報告。這不代表妳有問題,只代表央行反洗錢的下限。
以後發現問題,可以從現金操作的行為中提取數據,進行追溯。
其實這個數額並不高。超過10 000美元的跨境匯款也必須向中央銀行報告。如果是電子系統中的各種轉賬,那麽國內匯款超過50萬人民幣也需要向央行申報。
所以再次聲明,這不是被調查,只是正常的數據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