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納稅人需要代開紅字發票,可登錄本省電子稅務局,選擇“我要辦稅”,進入“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申請代開紅字發票。
納稅人可在電子稅務局“辦稅進度及結果信息查詢”功能中,查詢以上兩項業務辦理進度和結果,並按要求將紙質發票交回稅務機關。
需要說明的是,對通過郵寄方式取得的代開發票,部分省市稅務部門提供了郵寄需作廢代開發票的功能。如果納稅人是在辦稅服務廳申請代開的發票,則需要現場交回需作廢的代開發票後,才能作廢代開發票或申請代開紅字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