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電發票是壹種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具有與紙質發票相同的法律效力。它不再以紙質形式存在,不需要介質支撐,也不需要領用申請。
全電發票依托可信身份體系和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具備去介質、去版式、標簽化、要素化、授信制和賦碼制等基本特征。它覆蓋了各個領域、環節和要素,是壹種全新的發票形式。
目前,全電發票已在全國10個地區進行試點,包括廣東(不含深圳)、上海、內蒙古、四川、廈門、青島、陜西、重慶、天津和大連。
在這些試點地區,部分納稅人可以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全電發票,而其他地區的納稅人可以作為受票方接收全電發票。
發票的作用和意義是什麽?
發票是重要的會計憑證,能夠記錄企業的經濟活動內容,還是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工具;發票屬於稅務機關的控制稅源和征收稅款的重要依據;同時,發票也是國家監督經濟活動、維護經濟秩序和保護國家財產安全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