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不考慮五險壹金等專項扣除,不考慮專項附加扣除,那麽如果壹起計算個人所得稅,則年收入為75000+31000 = 106000元,應納稅所得額為106000-60000元,對應稅率。
如果對年度壹次性獎金單獨計算個人所得稅,不並入年度綜合所得,則年度綜合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為75000-60000 = 15000元,對應稅率表,稅率為3%,速算扣除為0,則應納稅額為15000×3。
全年壹次性獎金應除以十二個月,計算全月應納稅所得額。31000÷12=2583.33元,對應轉換後的稅率表,數列為1,稅率為3%,速算扣除為0,則應納稅額為31000×3%-0=930元。
以上兩項相加,總應納稅額為450+930=1380元。
合並稅,需要繳納2080元;分開征稅需要1380元。所以,妳這種情況,分開征稅更劃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