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定價又稱轉移價格,作為企業稅收籌劃的基本方法之壹,長期以來被廣泛應用於各種稅種的稅收籌劃中,也頻繁出現在各種經濟書刊中。但對於白酒生產企業來說,2009年7月17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關於加強白酒消費稅征收管理的通知》(國〔2009〕380號)無疑讓轉讓定價的籌劃空間越來越小。為加強白酒消費稅征收管理,通知對設立銷售公司的白酒生產企業制定了《白酒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核定管理辦法(試行)》,自2009年8月1日起實施。其目的是防止白酒生產企業通過關聯銷售單位轉移定價的方式逃避消費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