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計會計分錄如下:
借:庫存商品
貸項:應付賬款-估計金額
必須註意的是,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不能申報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所以不存在進項稅的估算和抵扣問題,並且在上述分錄中,估算金額應按照不含稅價格估算。
因此,首先應按照上述規定進行估計和核算,然後與其他正常入庫的庫存商品壹樣,壹並計算發出庫存商品的成本(包括出庫銷售)。按如下方式準備會計分錄:
借方:主營業務成本
貸款:庫存商品
收到發票後的處理:
在下壹個月的月初,估計倉儲成本將被沖銷,以下分錄將顯示為紅色:
借:庫存商品
貸項:應付賬款-估計金額
取得發票後,準備正式分錄:
借:庫存商品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應付賬款-* *公司等。
溫馨提示:以上解釋僅供參考。
回復時間:2021-05-27。請以平安銀行在官網公布的最新業務變動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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