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條,即以個人或單位的名義,寫在白紙上,用以證明款項的收付或貨物的收發,作為發票來充當原始憑證。
這種方法常被用來逃稅。壹些個體私營業主在以個人身份面對消費者時,只開具收據證明這種經濟業務的發生,而不開具發票,以避免因稅務機關檢查而偷稅漏稅。
不按發票規定用途使用發票,如零售、批發商業發票代替餐飲業發票。
在當今的經濟生活中,用“白條”報銷的情況很多。有些單位采購商品、支付勞務費沒有取得正式發票,而是在收據或手寫白條中錄入。壹些單位和個人通過壹些借口借用他們的現金或銀行存款,但由於各種原因,這些錢花掉了,卻沒有正式發票。為了彌補現金或銀行存款的不足,大多使用不符合金融制度要求的“白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