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快財政預算改革,改善財務管理,努力提高國稅系統對中央財政的支持能力。
(3)建立健全內控機制,夯實財務管理基礎,規範財務管理行為。
(4)著力提升資金保障能力。
(五)樹立依法理財、科學管理的理念。
(六)積極推進各項財務管理改革。
(7)有效實施金融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