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協助組織部門做好鄉鎮基層黨組織、縣級群團組織和村級黨組織的換屆選舉工作;
3、協助組織部門做好出席縣級以上黨代會代表的選舉和縣級黨代會前代表資格的初審工作;
4、負責接待黨代表來信來訪,登記整理代表意見和建議,並向縣委匯報;根據縣委意見,將黨代表的意見和建議交有關部門處理,並督促有關部門處理,回復黨代表提出的意見和建議的處理結果,通報有關情況;
5.及時向黨代表通報縣委的重大活動和決定;
6、組織黨代表對重點工作進行視察和評議,並開展專題調研工作;
7、負責黨代表的學習和培訓,組織黨代表定期召開工作會議;
8、定期評選優秀黨代表、優秀建議和優秀調研報告;
9、指導和監督代表團開展的其他活動;
10,完成縣委和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