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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第67號?

壹般法院裁決要看實際裁決結果。產權不清或因糾紛被拍賣的,由受讓方壹並支付。簡而言之,最後的結果就是過戶時應繳納的稅款必須結清,否則無法完成過戶。

問題2是指沒有銷售不動產發票的,可以憑人民法院的書面裁定原件和相關材料申請契稅申報,稅務機關應當受理。這和稅費的歸屬無關。這只是為了明確,如果在執行過戶過程中沒有發票,可以憑人民法院的原裁定書及相關材料辦理過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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