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領取稅務登記表或註冊登記表後,按照規定的內容逐項填寫,並加蓋企業印章,經法定代表人簽字後將稅務登記表報送主管國家稅務機關。 納稅人填寫稅務登記表的主要內容有:企業名稱、經營地點、生產經營範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註冊資本、投資總額、批準開業證照文件情況、開戶銀行名稱、銀行賬號、使用品種、稅務代理、所屬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法人代表、財務負責人、辦稅人員、附送件等。 其中: 企業名稱按照批準開業機關註冊登記的名稱填寫。 經營類型按照國有經濟、集體經濟、私有經濟、股份制經濟、聯營經濟填寫。 行業按統壹分類標準填寫,如工業,商業、物資供銷業、交通運輸業等。 經營範圍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的經營範圍填寫。 經營方式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的自產自銷、加工、修理、修配、委托收購、供銷、批發、批零兼營、零售及服務項目填寫。 註冊資金中固定資金按固定資產金額填寫;流動資金按企業實有各項資金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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