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居民企業和個人從事對外投資、經營和勞務活動,在投資東道國取得相應收入並負有納稅義務的,需要向當地稅務機關提交其中國稅收居民身份證明,以便適用中國與東道國簽訂的稅收協定,減輕東道國的稅收負擔。因此,獲得稅收居民證明是企業和個人“走出去”享受協定項下優惠待遇的前提條件。企業和個人憑稅務居民證可以在所在國申請不繳或少繳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
目前,我國已與102個國家正式簽署避免雙重征稅協定,與香港、澳門簽署稅收安排,與臺灣省簽署稅收協定,形成了覆蓋我國企業和個人境外投資經營大部分地區的稅收協定網絡。企業和個人通過主動申領《稅務居民證》,可以獲得相應的稅收優惠。
上一篇:如何成為A級納稅人下一篇:三河八中招生範圍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