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行政處罰不予處分的情形有哪些

行政處罰不予處分的情形有哪些

行政處罰法規定的不予行政處罰的情形有:

第二十五條規定,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罰,責令監護人加以管教。

未滿14周歲的自然人,在生理、智力上尚未發育成熟,還不具備了解自己行為的性質、意義和後果的能力,也不具備自覺地控制自己行為和對自己行為承擔責任的能力。所以,不滿14周歲的人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罰,責令其監護人加以管教。

第二十六條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時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罰,但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看管和治療。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時有違法行為的,應當給予行政處罰。

第二十七條規定,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不予行政處罰。

以上是對哪些情況不予行政處罰的回答。

  • 上一篇:新疆伊犁尼勒克中藥種植基地在哪裏啊
  • 下一篇:26號國稅系統關閉了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