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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壹體化綜合監管體系建設中如何加強會計監管

1.加強會計監管制度的頂層設計。系統全面梳理整合會計監管法律法規,回答新時期“監管什麽、怎麽監管、誰來監管”的問題,劃分財政部派出機構與其他屬地監管部門的會計監管職責,完善監察局與其他部門聯合監管的體制機制。

2.實施創新監管模式。會計監管要創新監管模式,實現監管資源的有效整合,切實增強監管合力,避免分散力量、浪費行政資源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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