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改造並沒有統壹的標準,視被改造的城市、時間、拆遷征收主體、被拆遷對象的不同而有所區別。但所有的賠償標準應該是公開的,通常以當地政府為單位,向社會公開,任何人可以查詢。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壹)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