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齡:年滿16周歲,從海南乘飛機、火車、輪船離開海南本島,前往中國大陸地區的國內外旅客。
2020年6月29日,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於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政策的公告》 ,7月1日起,海南離島免稅購物額度從每年每人3萬元提高至10萬元,且不限次數。
離島免稅商品品種由38種增至45種,手機等電子消費類產品納入其中;同時取消了單件商品8000元免稅限額規定 ,離島旅客每年每人免稅購物額度為10萬元人民幣,不限次數。
離島免稅政策定義:離島免稅政策,是指對乘飛機離島(不包括離境)旅客實行限次、限值、限量和限品種免進口稅購物,在實施離島免稅政策的免稅商店(即離島免稅店)內付款,在機場隔離區提貨離島的稅收優惠政策。
旅客享受離島免稅政策前提是“離島”,島內居民也要憑離島機票才能享受優惠政策。若航班延誤或取消,應當將免稅品交由免稅商店(包括提貨點)代為保管,待實際乘機離島再次進入隔離區後提取。省財政廳副廳長呂勇介紹,現旅客只能憑離島的飛機票據才可享受離島免稅優惠政策,搭乘汽車、火車、輪船等其他交通工具離島的消費者不能享受優惠政策。至於是否會突破離島交通工具的限制,有關部門會根據離島免稅政策的試行情況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