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字的作用有四個:記憶、識別、調性、傳播。
壹、註冊公司名稱基本要求:
1、名稱結構。行政區劃+公司字號+行業描述+組織形式(石家莊xxxx咨詢服務有限公司這個名稱中,其中“石家莊”是行政區劃,“xxxx”是公司字號,“咨詢服務”是行業描述,“有限公司”是組織形式。)
2、行政區劃。選擇的行政區劃,可以是省也可以是市。行政區以後公司稅務方面是沒有任何影響的。
3、公司字號。文字和讀音都不能重復、字號中詞組也不能重復、保護字號,不可以使用。(註:行政區劃不得用作字號)
4、公司類型。壹般分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意思壹樣)
二、註冊新公司名稱的註意事項
不能重名、不能觸犯馳名商標、不能與知名公司名字混淆、不能使用繁體、數字、英文、不能使用行業通用詞匯
三、新公司改名字
根據《公司法》第七條規定,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1、公司變更名稱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2、公司變更名稱要求公司註冊時間在壹年以上。
原文鏈接:怎麽確定新註冊公司名稱-新註冊公司能改名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