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供的資料:營業執照、代碼證、國稅地稅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法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申請表。
2.處理過程
(1)到政務大廳辦理三證合壹。
(2)去地稅辦理地稅登記,然後去分局大廳登記。
(3)到國稅局大廳和地稅分局大廳報名。
登記前,如果納稅人屬於壹般納稅人,開具的專用發票和開具的專用發票都要在國稅登記前認證,避免登記後因稅號不同而無法認證的麻煩。
(4)重新辦理國稅地稅三方協議。
(5)計費系統重新發布。
(6)重新刻制發票專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