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目前正在實施三證合壹。新成立的公司要求統壹的營業執照,三證合壹。已成立的公司現在沒有義務申請換發營業執照,認證制度完善後將廣泛實行三證合壹。三證合壹是指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的合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條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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