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負責海滄區所有納稅人地方稅費的征收管理;
3.監督檢查海滄區各部門、各單位執行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4、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加強稅收征管、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的措施;
5、有助於引導納稅人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不斷豐富稅源;
6.組織征收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含城鎮居民和未成年人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征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