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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個月的增值稅發票已過期。沒有認證怎麽辦?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2009]617號文件規定,增值稅壹般納稅人應在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公路內河貨物運輸統壹發票、10日後開具的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後,於10日內到稅務機關進行認證,並於認證通過後的次月內向稅務機關申報。但如果沒有及時認證或沒有及時申請抵扣,處理措施如下:

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50號+0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78號+01可以扣除的客觀原因如下:

(壹)因自然災害、社會突發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增值稅抵扣憑證逾期的;

(二)增值稅抵扣憑證被盜、被搶,或者因遺失、郵寄錯誤等原因逾期的;

(三)相關司法行政機關在業務或檢查中扣押增值稅扣稅憑證,納稅人未正常履行申報義務,或稅務機關信息系統和網絡未及時處理納稅人網上認證數據,導致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的;

(4)因經濟糾紛,買賣雙方未及時交付增值稅扣稅憑證,或納稅人變更納稅地點,註銷舊戶、重新辦理稅務登記時間過長,導致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

(5)因人員傷亡、突發重大疾病或擅自離職未辦理交接手續,導致增值稅抵扣憑證逾期的;

(六)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除了以上原因,包括工作人員疏忽,妳不能申請進壹步扣款。發票的進項稅只能進入庫存商品或主營業務成本抵扣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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