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六稅兩費”指的是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而“六稅兩費”優惠則指的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六稅兩費”。
今年3月1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公告,明確將減征“六稅兩費”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4年12月31日,將適用主體由原來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擴展至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使享受此項政策的市場主體範圍進壹步擴大。公告明確,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