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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事業單位改革人員安置的最新舉措

山東省對事業單位進行了大幅改革。不過對機構人員也做了相應的安排。比如改制前已經退休的,原國家規定的退休待遇標準不變。此外,退休人員的福利整體包括基本退休費用和補貼。工作滿30年或者距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且工作滿20年的人員,可以申請內部退休。

?改革表明:

1.鐵飯碗不能壹輩子吃。《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定,工作人員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曠工超過30日的,單位可以辭退該工作人員。工作人員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單位可以辭退該工作人員。

2.重組不是為了降低安全性。對於工作十年以上的員工,可以申請簽約,直到退休。這份合同將從11年持續到退休。

3.基層員工會提高待遇。福利待遇向基層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傾斜,逐步縮小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福利待遇差距。改革將考慮到偏遠地區、基層崗位和基層機構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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