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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公司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重復申報了怎麽辦

總而言之,需要向當地稅務機關匯報,壹般情況下有兩種解決方案:

1、辦理退稅手續,重復申報成功並扣款屬於系統BUG問題,攜帶2份申報表、銀行扣款流水及退稅申請1份前往稅務辦理國庫退稅手續,但是國庫退稅壹般周期會比較長

2、向主管稅務機關匯報,撤銷其中1次的申報,已扣的稅款辦理以後其他稅款抵扣手續。

擴展資料:

1、納稅人超過應納稅額繳納的稅款,稅務機關發現後應當立即退還;納稅人自結算繳納稅款之日起三年內發現的,可以向稅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的稅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稅務機關及時查實後應當立即退還;涉及從國庫中退庫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國庫管理的法規退還。

2、因稅務機關的責任,致使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要求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補繳稅款,但是不得加收滯納金。

3、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追征稅款、滯納金;有特殊情況的,追征期可以延長到五年。

4、對偷稅、抗稅、騙稅的,稅務機關追征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或者所騙取的稅款,不受前款規定期限的限制。

國稅總局——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

國稅總局——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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