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部分地區開展住宿業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試點工作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第44號),自2016年8月1日起,全國91城市住宿業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開始自行開具專用發票。實施3個月後,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對外提供建築勞務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69號,2016),將住宿業小規模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票試點範圍由原來的91城市擴大至全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