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防止民間人士打架。秦地處西北偏遠地區,民風尤為彪悍。在商鞅來到這裏之前,人們經常因為摩擦而打架。正是因為有了共同生活的習慣,雙方才能聚集大量的年輕人進行群體性的戰鬥。當時因為打架死了很多人。
為了杜絕內鬥,商鞅不僅明令禁止打架,還提出要分出壹大家族的男性。就這樣,大家庭分成了小家庭,各家各戶各忙各的。此外,由於距離太遠,組織大規模戰鬥非常困難。
其次,為了更好地執行政治命令。以前家庭聚會,政府出臺新政策,往往會有家庭集體抵制。家庭成員往往服從長輩,這也導致政府發布的命令通過不暢。商鞅實行小家庭制度,宗族聯系被破壞,往往由夫妻組成單獨的家庭,不能再無視法律。
最後壹點是財政收入。當時秦朝的稅收是按照賬目來征收的。如果壹個家庭只有壹個男人,征收的稅就是壹個。然而,壹個有兩個勞動力的家庭仍然只需繳納壹種稅,這在統治者眼中顯然是逃稅。所以從商鞅開始,壹個家庭可以住兩個人,但是稅收要翻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