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納稅人因解散、破產、被撤銷等情形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應當持有關證件、資料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請註銷稅務登記,然後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註銷登記。《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納稅人因解散、破產、被撤銷等情形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應當持有關證件、資料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請註銷稅務登記,然後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所以個體工商戶先申請註銷稅務登記,稅務登記註銷後再申請註銷工商營業執照。個體經營戶註銷營業執照所需資料如下:
1.個體經營者、管理者簽署的個體工商戶註銷登記申請書;2.委托代理機構的,還應提交企業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身份證明(驗原件);3.營業執照原件
準備好以上資料,然後按照申請-受理-決定-取得結果的流程辦理個體工商戶註銷登記:1。申請:在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申請註銷個體工商戶,生成流程號。2.受理和決定:受理人員應在3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材料進行網上核實,並作出受理決定。3.接收結果:如果被受理,工作人員會核對相關信息,經理可以憑受理回執收到《個體戶註銷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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