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地鐵運輸服務屬於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員工外出辦公乘坐地鐵取得地鐵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符合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第六條的規定,其進項稅額可以抵扣。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抵扣額為發票上註明的稅額。
但是如果稅率欄是免稅的,是不能抵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