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轉讓股票所得繼續暫免征收 個人所得稅 的通知》(財稅字[1998]061號)“為了配合企業改制,促進股票市場的穩健發展,經報國務院批準,從1997年1月1日起,對個人轉讓 上市公司股票 取得的所得繼續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之規定,妳所說的減持所得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