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上海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8〕17號)的規定,設立上海市地方稅務局,為市政府直屬機構。上海市地方稅務局與上海市國家稅務局合署辦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