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加加
2022-07-15 15:15
關註
近日,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關於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核心區(海澱園)股權激勵分期納稅政策的通知》,股權激勵再迎政策利好。
政策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對在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核心區(海澱園)註冊的上市高新技術企業授予個人的股票期權、限制性股票、股權獎勵,可自股票期權行權、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權獎勵之日起,3年內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
新政策的意義
在此通知之前,關於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個稅繳納期限,現行政策的規定是12個月;即上市公司授予個人的股票期權、限制性股票和股權獎勵,經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後,可自股票期權行權、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權獎勵之日起,在不超過12個月的期限內繳納個人所得稅。新政策將個稅繳納周期延長至36個月,並允許在3年內分期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