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上下遊公司的法人是同壹人,會被稅務機關懷疑上下遊公司之間的貨物或應稅服務的轉移並不是真正的買賣行為。
因此稅務機關會要求上遊公司向下遊公司出具證明性文件,以證明上下遊公司之間的貨物或應稅服務的轉移確實是實質性的買賣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