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辦理完營業執照之後,要辦理稅務登記證的話,壹般需要在辦理完營業執照的三十日內需要辦理稅務登記。而辦理稅務登記的地點主要是企業所在地的工商登記管理部門,而具體辦理的稅務機關核發稅務登記證及副本,即納稅人領取臨時工商營業執照的,稅務機關核發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副本。因此公司在辦理營業執照的時候需要及時到稅務登記部門進行辦理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條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納稅人)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報之日起三十日內審核並發給稅務登記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