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衛生許可證申請書;二、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四、從業人員有效健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由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認可的醫療保健機構出具);五、健康管理體系;6.圖紙:場地平面布置圖(應標明面積、大小、各功能用房名稱、場地用途、清洗消毒等相關設備位置、衛生防護設施位置);七、房屋所有權證或租賃證原件及復印件;八、委托的,提供授權委托書和委托人身份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九、公共* * *場所主要衛生指標符合衛生標準的檢測報告原件及復印件(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提供);十、使用中央空調通風系統的,需提供中央空調通風系統衛生檢測或評估報告(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提供)的原件及復印件;十壹、衛生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復審、延期、變更、註銷需提供);十二、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求的其他資料。
法律依據:《食品衛生許可管理辦法》第十壹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應當申請衛生許可證,並符合相應的食品衛生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範的要求,具備與其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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