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城鄉居民醫保正常參保繳費期限到2020年12月31日。
以隨州市為例,參保繳費期限規定:2021年度城鄉居民醫保正常參保繳費期限為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外出務工或返鄉居民續保繳費時間可延長至次年2月底。新生兒、大學畢業生、刑滿釋放人員可中途參保,除以上情況外逾期不再征收2021年度城鄉居民醫保費。
代征銀行櫃面繳費、村組(社區)收繳歸集繳費、自助辦稅(費)機繳費。2021年城鎮居民憑身份證(戶口本)到代征銀行櫃面繳費。2021年新增參保人員先由各社區(村、組)收集匯總基礎信息,後交至各鎮、辦事處、管委會醫保服務人員錄入、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擴展資料: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繳費的相關要求規定:
1、繳費人通過線上或線下渠道繳費的,均可以到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南京銀行、江蘇紫金農村商業銀行櫃面打印《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社會保險費電子票據》,作為繳費票證。
2、參保居民按規定參保、繳納居民醫保費的,自2021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醫療保險待遇;逾期未足額繳費,或未繳費的,不享受2021年度居民醫療保險待遇。
隨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繳費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