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社保費未到賬可能存在以下原因:公司財務部工作人員失誤;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工作人員失誤;用人單位故意不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他。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
法律客觀:《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第十三條
繳費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
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滯納金。滯納金並入社會保險基金。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第十四條
征收的社會保險費存入財政部門在國有商業銀行開設的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
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不同險種的統籌範圍,分別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各項社會保險基金分別單獨核算。
社會保險基金不計征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