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取消申請資格、條件如下:
1、繳費人發生解散、破產、撤銷、合並以及其他情形的;
2、按規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的繳費人,經有關主管機關批準或宣布終止、解散的;
3、繳費人按規定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的。
繳費單位發生解散、破產、撤銷的,須經有關部門批準後30日內,因其他情形終止繳費的,須在繳費義務終止之日起30日內,持相關資料到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辦理社會保險繳費資料註銷登記。
繳費人應在規定的期限內申請辦理註銷稅務登記,填寫註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註銷社保繳費登記申請審批表,並按註銷稅務登記的業務要求附送相關資料。
社保註銷辦事流程:
1、申請;
2、受理;
3、審核;
4、錄入資料;
5、資料歸檔;
6、註銷社保參保登記。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